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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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6次  |  2024-12-28 15:41:58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的标准,相关的检测项目以及检测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检测项目:

  • 感官指标:色泽、气味、滋味、组织状态等。
  • 理化指标:包括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总固形物含量、酸度等。
  • 微生物指标:如菌落总数、致病菌(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 重金属和污染物:如铅、砷等的限量要求。

检测方法:

  • 感官检测:通过专业人员品尝和目测进行评价。
  • 理化检测:使用各种化学分析方法和仪器,如凯氏定氮法测定蛋白质含量,索氏提取法测定脂肪含量。
  • 微生物检测:通过细菌培养法、快速检测法等检测微生物指标。
  • 重金属和污染物检测:使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或ICP-MS等方法进行测定。

涉及产品:

  • 花生乳饮料:指以花生为主要原料,经粉碎、提取、均质等工艺制成的饮品。
  • 花生露饮料:与花生乳相似,可能在糖分或其他配料上有区别。

以上内容是对《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标准中涉及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产品类别的概述。具体检测方法和标准意见,应该根据实验室设备和操作规范实施。

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

标准号:QB/T 2439-1999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9-05-06

实施日期:1999-12-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蛋白饮料一-花生乳(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仁为原料,经加工、调配后,再经高压杀菌或无菌包装制成的乳浊状植物蛋白饮料。QB/T2439-1999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QB/T2439-1999

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的部分内容

QB/T2439—1999

本标准微生物指标是根据GB16332一1996《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制定的。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开封隆氏仪器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管明德、马思智、王景道、张国宴、陈波、龚玲娣。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

QB/T2439—199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蛋白饮料一一花生乳(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仁为原料,经加工、调配后,再经高压杀菌或无菌包装制成的乳浊状植物蛋白饮料。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553—1986花生仁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4789.26—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T5009.5—199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GB/T5009.6—1995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10786—1989罐头食品的pH测定GB/T10790—1989

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GB/T12143.11989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方法折光计法GB16332—1996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3技术要求

3.1原辅材料

3.1.1花生仁应符合GB/T1533的要求。3.1.2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T10791的规定。3.2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呈乳白色或微灰白色

国家轻工业局1999—05—06批准要

1999—12—01实施

QB/T2439—1999

气味与滋味

具有花生仁特有的香气与滋味,无异味呈均匀状的乳浊液,久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但经摇匀后仍呈

原有的均匀状态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3净含量负偏差

单件定量包装净含量负偏差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同批产品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

净含量Q

100200

200~300

300~500

500~1000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可溶性固形物(20℃,按折光计)%蛋白质

pH(20℃)

食品添加剂

砷(以As计)

铅(以Pb计)

铜(以Cu计)

3.5微生物指标

允许负偏差

清淡型

浓甜型

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罐装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商业无菌,其他包装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菌落总数

cfu/mL

大肠菌群MPN/100mL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霉菌、酵母cfu/mL

4试验方法

4.1感官

4.1.1气味与滋味

≤100

不得检出

开启包装容器后,立即嗅其香气,品尝其滋味,检验有无异常气味与滋味。4.1.2色泽、外观及杂质

将包装容器内的样品摇匀后,倒入无色透明的容器内,置于明亮处,观察其色泽,外观及杂质。

4.2净含量

国家轻工业局1999—05—06批准1999—12—01实施

QB/T2439—1999

在温度(20土2)℃条件下,将摇匀的样液沿量筒壁缓慢倒入量筒中,1min后,读其容积数。

4.3理化指标

4.3.1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12143.1的方法测定。

4.3.2蛋白质

按GB/T5009.5的方法测定。

4.3.3脂肪

按GB/T5009.6酸水解法的方法测定。4.3.4pH

按GB/T10786的方法测定。

4.3.5砷、铅、铜

按GB16322的方法测定。

4.4微生物指标

按GB16322的方法检验。

5检验规则

5.1组批

生产线、班次、规格相同的产品为一批。5.2出厂检验

5.2.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箱内(外)附有签署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5.2.2抽样方法和数量

每批随机抽取15罐(瓶、盒)。6罐(瓶、盒)用于感官、净含量、蛋白质、pH的检验[净含量测定3罐(瓶、盒):3瓶(盒)用于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另6罐(瓶、盒)留样备用。罐装样品微生物指标的取样量按商业无菌的规定执行。

5.2.3出厂检验项目

感官、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蛋白质、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必检项目,其他项目作不定期抽检。5.3型式检验

5.3.1型式检验每季度或一个生产周期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3.2抽样方法和数量

任一批随机抽取15罐(瓶、盒)。6罐(瓶、盒)用于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的检验[净含量测定3罐(瓶、盒)]:3瓶(盒)用于微生物的检验:另6罐(瓶、盒)留样备用。罐装样品微生物指标的取样量按商业无菌的规定执行。5.3.3型式检验项目

应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5.4判定规则

5.4.1出厂检验判定

国家轻工业局1999—05—06批准1999—12—01实施

QB/T2439—1999

出厂检验结果中感官、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蛋白质、pH如有不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本标准或商业无菌不符合GB4789.26的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4.2型式检验判定

除净含量以外,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净含量有一罐(瓶、盒)负偏差超过充许负偏差或平均净含量低于标明净含量,充许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样复验,如仍有上述情况之一,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品。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产品的标签与标志除应符合GB7718,GB/T10790第4章的规定外,还应标明可溶性固形物和蛋白质的含量。6.2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T10790第5章的规定及相应的卫生要求和管理办法。

6.3运输、贮存

运输贮存应符合GB/T10790第6章的规定,并不得接近热源,防止冰冻。6.4保质期

6.4.1符合6.3的规定时,保质期:金属罐装不少于12个月;玻璃瓶装不少于3个月;纸塑铝复合软包装不少于6个月。6.4.2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规定不少于6.4.1规定的保质期。国家轻工业局1999—05—06批准1999—12—01实施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QB/T 2439-1999 植物蛋白饮料 花生乳(露)》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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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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