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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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0665-1998 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8次  |  2024-12-14 16:08:28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SJ 20665-1998 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中提到的内容,包括以下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检测项目

  • 频率稳定度
  • 输出功率
  • 调制精度
  • 信噪比
  • 载波抑制
  • 频带宽度
  • 接收灵敏度
  • 定位精度
  • 环境试验

检测方法

  • 频率稳定度:采用频谱分析仪对信标的输出进行频率测量,以确保频率在规定范围内。
  • 输出功率:使用功率计测量信标的输出功率值,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 调制精度:通过调制分析仪检测调制信号的准确性和精度。
  • 信噪比:利用信号分析仪对接收到的信号进行分析,计算信号与噪声的比值。
  • 载波抑制:使用频谱仪测量载波频率的抑制程度,以确保无干扰。
  • 频带宽度:利用频谱仪器测定通道的频率带宽以保证信号的完整性。
  • 接收灵敏度:使用标准信号来测试接收机的最低可检测信号强度。
  • 定位精度:通过对比实际位置和测定位置的差异来验证定位功能的准确性。
  • 环境试验:通过高低温、湿度等环境条件下的试验,确保设备在各种环境下的可靠性。

涉及产品

  • 航空无方向性信标
  • 海上航标信标
  • 地面导航设备
  • 应急定位信标(EPIRB)
  • 便携式或移动式导航信标装置

以上内容旨在为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提供关于该标准的基本信息,具体细节应参考标准的完整文档。

SJ 20665-1998 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

标准号:SJ 20665-1998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发布日期:1998-03-11

实施日期:1998-05-01

标准状态:现行

SJ 20665-1998 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的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无方向信标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本规范规定了无方向信标,是制订产品规范的依据。SJ20665-1998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SJ20665-1998

SJ 20665-1998 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825

SJ20665—1998

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non - directional radio beacon1998-03-11发布

199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1范围

1.1主题内容

1.2适用范菌

2引用文件

3要求

3.1合格鉴定

3.2设计

3.3结构

3.4外观质量

3.5尺寸

3.6重量

3.7颜色

3.8产品的标志和代号

3.9维修性

3.10人-机一环境系统工程

3.11安全性··

3.12互换性…

3.13性能特性

环境要求

连续工作时间,

3.16耗能要求

电磁兼容性

可靠性

3.19包装试验,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资任

4.2检验分类…

4.3检验条件

鉴定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4.6包装检验

· (2)

TIKAONKAa-

4.7检验方法

5交货准备.

6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6.2订货文件内容

1t1h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fflcation for

non - directional radio beacon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无方向信标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无方向信标,是制订产品规范的依据。2 引用文件

GB3181—95藤膜颜色标准样本

SJ 20665 -- 1998

GJB151.4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地面装置(固定的和移动的,包括履带式和轮式车辆)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A3类)GJB152一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JB179—86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GJB367.1—87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设计制造要求GIB367.2一87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坏境试验方法GJB367.587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包装,运输和览存要求GIB 368.2 — 87

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维修性的基本要求CJB368.587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维修性的试验与评定GIB450一88装备研制与生产的可靠性9军用通信设备及系统安全要求

GJB 663 --- 89

可靠性鉴定和验收试验

GJB 899 — 90

CJIB 900一 90系统安全性大纳

KIB13一88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飞行检验规范3要求

3.1合格鉴定

按产品规范提交的无方向信标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推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80311发布1998-05-01实施

ITKAONKAca-

3.2设计

ST 20665 — 1998

无方向信标的设计应符合GJB367.1中第·章的有关规定。在进行可靠性设计时,应按GJB450的规定拟制产品可靠性保证大纲。3.3结构

无方向信标的结构应符合GJB367.1中1.15的规定。产品各部分面板上的旋钮应安装牢固、转运灵活、无卡滞现象,旋钮和开关的指示位置应准确。

各插件和抽屉推进、拉出应灵活自如。机箱与面板和盖板的配合应良好,3.4外观质量

无方向信标的表面镀涂层应光洁美观,均匀一致,不应有气泡、龟裂、凝结和脱落等缺陷。文字,符号及标志应清楚美观。3.5尺寸

尺寸由产品规范规定。

3.6重董

重量由产品规范规定。

3.7颜色

除另有规定外,无方向信标的机箱外表颜色应符合GJB367.1中1.20.1的规定。3.8产品的标志和代号

产品应有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日期、编号或生产批号等标志。产品或等件代号的基本编号方法由产品规范规定。3.9维修性

无方向信标的维修性应符合CIB367.1中1.6和GJB368.2的要求,平均修复时间(MT-TR)不大于 1h。

3.10人一机一环境系统工程

无方向信标的人一机一环境系统工程应符合GJB367.1中1.5的规定。3.11安全性

无方向信标的安全性要求应符合GJB367.1中1.8和GJB663的规定。3.12互换性

无方向信标的互换性应符合GJB367.1中1.7的规定。同一型号无方向信标中相同的分机、插件,应能进行互换,互换后不应降低其性能指标,是否需要调整应由产品规范规定。3.13性能特性

3.13.1无方向信标射频特性

3.13.1.1载波频率(见4.7.13.1.1)无方向信标的载波频率范围为100~1750kHz,具体指标应由产品规范规定。3.13.1.2载波频率准确度(免4.7.13.1.2)载波频率准备度不应劣下±5×10-53.13.1.3谐波抑制(见4.7.13.1.3)无方向借标的二次和三次谐波均应低于基波60dB。2

SJ 20665 -— 1998

3.13.1,4射频输出功率(见4.7.13.1.4)无力向信标的射频输出功率系列为50,10X>。200,500,1000)W,具体参数应由产品规范规定。

3.13.1.5相位抖动(见4.7.13.1.5)无方向信标的载波信号相位抖动应由产品规范规定,3.13.2调制特性

3.13.2.1调谢信号频率(见4.7.13.2.1)a. 400Hz;

b.1020Hz.

3.13.2.2调制信号频率准备度(见4.7.13.2.2)a. 400 ± 25Hz;

b.1020±50Hzo

3.13.2.3调制信号波形失真度(见4.7.13.2.3)每个调制信号波形失真度不应超过10%。3.13.2.4调制度(见4.7.13.2.4)调制度应为95%,误差不应超过±4%。3.13.2.5工作类别(见4.7.13.2.5)印,音频报:不间断的载波并键控。一个调幅单音的通断作为识别;b.音频报加上调幅话。

3.13.2.6识别信号(见4.7.13.2.6)a.识别信号分别由二个或三个国际莫尔斯电码字母组成:b.识别信号的周期为8,16、30s3.13.3天线(见4.7.13.3)

天线型式:T型、杆型;

天线电阻:2~400;

天线电容:250~10000PF。

3.13.4设备制式(见4.7.13.4)尤方向信标应采用互为主、备用双机制式。当主用机发生故障时,应能自动转换到备用机工作。当主、备用机都存在故障时,应能立即白动关机。在主用机正常工作的同时,可对备用机进行维修。

3.13.5监控(见4.7.13.5)

3.13.5.1监控特性

无方向信标设有监控装置,能连续监视3.13.5.2规定的条件,若出现告警条件之--时,监控装置即向控制点发出告警,使主、备用机交换或自动关机。3.13.5.2监控器告警条件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监控器应发出告警a.输出功率减小到正常值的50%以下;b.调制度减小到50%以下;

C.识别信号故障。

HTTKAONTKAca-

3.13.5.3主、备用机转换时间

SI 20665 — 1998

无特殊要求时,3.13.5.2中任一告警出现时,主、备用机转换时间不应超过30s。3.13.6供电电源(见4.7.13.6)

3.13.6.1无方向信标采用交流220V,50Hz或直流供电,直流电压值应由产品规范规定。3.13.6.2交流供电时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或浮充式备用直流电源,当交流供电中断时连续工作时间应大于2hg

3.13.6.3交流电源电压变化范函为220V±10%,频率为50Hz±5%:直流电源电压变化范围出产品规范规定。

3.14环境要求

3.14.1低气压

低气压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高温

a,室内设备(含车载)的工作温度为55℃,贮存温度为65℃;b.室外设备的工作温度为55%,贮存温度为70℃。3.14.3低温

a.室内设备(含车载)的工作温度为-25%,贮存温度为-50;b.室外设备的工作温度为-45℃,贮存温度为-55℃。3.14.4淋雨

室外设备应能承受GJB367.2“410淋丽试验”规定的淋雨试验。3.14.5湿热

无方向信标应能承受表1中规定的湿热试验。表

温度℃

30 ~ 60

3.14.6霉菌

相对湿度%

试验周期24h

无方向信标应能承受GJB367.2中“412霉菌试验”规定的霉菌试验,长霉等级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7盐雾

无方向信标应能承受GJB367.2中\413盐雾试验”规定的盐雾试验。3.14.8振动

车载无方向信标按车型要求,应能承受GJB367.2中“409振动试验”规定的振动试验。

3.14.9冲击

车载无方向信标按车型要求,应能承受CJB367.2中“408冲击试验”中图408-1或408-2的冲击波形,表408-1的严酷等级规定的冲山试验。3.14.10运输

无方向信标应能承受GJB367.5中5.5公路运输试验”规定的运输试验:4

3.15连续工作时间(见4.7.15)无方向信标应能连续工作24h。

3.16耗能要求(见4.7.16)

耗能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

3,17 电磁兼容性

SJ 20665 1998

无方向信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IB151.4中有关要求的规定。3.18可靠性

除另有规定外,无方向信标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的下限值(6,)不低于[000H(单桃)。

3.19包装试验

无方向信标的包装应符合GJB367.5第1~2章的规定。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本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诈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检验应在以下正常试验夫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5 ~35℃;

相对温度:20%~80%;

压:试验场所的气。

4.4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一般只在产品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进行,但在产品的主要设计、工艺、元器及材料有重大改变而使原来鉴定结论不适用时,也应再进行鉴定检验。鉴定检验必须在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认可的试验室中进行。经受鉴定捡验的样品应该是用生产中通常使用的生产设备和正常工艺生产的产品。4.4.1检验项日

鉴定检验项目如表 2 中所示。

4.4.2样品数量

HYTKAONTKAca-

SJ 20665 -- 1998

鉴定检验的样品数量应根据投产鉴定批量的大小,设备成本及检验费用而定,样品数量由产品规范规定。

4.4.3合格判据

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时,则判为鉴定检验合格。如果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则应暂停检验。承制方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继续进行检验。重新检验时,若所有检验项日都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则仍判为鉴定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有某个检验项目不符合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则判为鉴定检验不合格。4.4.4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

为保持鉴定合格资格,承制方应按订购方的要求定期提交试验资料。4.5质量一致性检验

4.5.1检验分组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 A 组、B 组、C 组和 I组检验。4.5.2A组检验

对承制方提交的检查批全部产品百分之百(逐台)地进行A组检验。批质量由产品规范或合同规定。

4.5.2.1检验项目

除另有规定外,检验项目如表2所示。表2

外观质最

产品的标志和代号

维修性

人·-机-一环境系统工程

安全性

互换性

载波频率

载波龄率准确度

浒波抑制

质量一致性检验

要求的

章条号

检验方法

章条号

4.7.13. 1.1

4.7.13.1.2

1.7.13,1.3

射频输出功率

相位抖动

调制信号频率

调制信号频率准确度

调制信号波形失真度

谢制度

工作类别

识剃信号

设备制式

供电电源

低气压

连续上作时间

耗能要求

电磁兼容性

可靠性

包装试验

SJ 20665 -- 1998

质量一致性检验

要求的

章条号

注:表中符号“〇”为必做项目,,“A”为选做项日,“”为不做项日,4.5.2.2合格判据

检验方法

章条号

4.7.13.1.4

4.7.13.1.5

4.7.13.2.1

4.7.13.2.2

4.7.13.2.3

4,.7.13.2.4

4.7.13.2.5

4.7.13.2.5

4.7.14.,8

4.7.14.10

采用逐台检验整批判定方式。根据检验结果,若发现的缺陷数不大规定值,则判该批为A组检验合格,否则判该批为4组检验不合格。TKAONKAa-

SI 20665 — 1998

A组检验不允许有致命缺陷,一旦发现致命缺陷,该批拒收。4.5.2.3重新检验。

A组检验不合格的批,承制方应对该批产品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重新提交检验。应将重新提交批与新批分开,并清楚地标以“重新检验批”的标志,重新检验时,应提高批质量水平。如果重新检验合格,判该批A组检验合格;如果重新捡验仍然不合格,该批产品作拒收处理。4.5.3B组检验

4.5.3.1检验项目

B组检验项目如表2中所示。

4.5.3.2抽样方案

B组检验应该在A组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上进行。除另有规定外,B组抽样检验应该按照GJB179有关规定进行。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2的一次正带抽样方案,可接收质量水平从表3中选取。缺陷分类由产品规范规定。

缺陷分类

严重缺陷

轻缺陷

可接收质量水平

4.5.3.3合格判据

根据样品检查的结果,若在样品中发现的缺陷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判B组检验合格,否则判B组检验不合格。4.5.3.4重新检验

经B组检验不合格的批,承制方应对该批产品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重新提交检验。对于重新提交批,应采用加严检查。若重新检验合格,则仍判该批B组检验合格;重新检验不合格,则判该批B组检验不合格,作拒收处理。

4.5.4样品处理

经A组和B组检验合格批中有缺陷样品,承制方应负责修整并经过检验合格后,按合同或订单整批交付。

4.5.5C组检验

4,5.5.1检验项目

C 组检验项目如表 2 中所示。

4.5.5.2抽样方案

C组检验应在经A组和B组检验合格批上进行。当批产量小于或等于10台时抽1台,大于10台时抽2台进行C组检验:4.5.5.3合格判据

在进行C组检验时,所有检验项日均符合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则判C组捡验合格:8

SI 20665 1998

若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则判C组检验不合格。4.5.5.4重新检验

如样品未通过C组检验,则应停止产品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说通知合格鉴定单位。在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应根据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的意见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重新检验时,样品数量加倍。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则应将不合格情况通告上级鉴定机构。若重新检验合格,则判C组检验合格,应恢复产品的验收和交付。4.5.5.5检验周期

除另有规定外,每个提交批应进行一次C组检验。4.5.5.6样品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经C组检验合格的样品,承制方应将所有发现的或潜在的损伤修复并经过A组和B组检验合格后,可按合同或订单交付。4.5.6D组检验

4.5.6.1检验项目

D组检验项目如表2中所示。

4.5.6.2样品数量

D组检验应该从A组、B组和C组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中抽取样品,样品数量由产品规范规定。

4.5.6.3不合格

如果样品未通过D组检验,则应停止产品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告鉴定单位。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后,应根据上级鉴定机构的意见,重新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若检验仍不合格,则将不合格情况通告上级鉴定机构。

4.5.6.4检验周期

D组检验周期由产品规范规定。

4.5.6.5样品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经D组检验的样品由承制方进行修复。更换超过一半寿命期限和试验中确属损伤的全部元器件,并进行A组和B组检验合格后,可按合商或订单交付。4.6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及合格判据由产品规范规定。4.7检验方法

4.7.1般要求

4.7.1.1若无特殊规定,在进行测试时,測试仪表和设备所用电源的电压和频率应为其额定值。

4.7.1.2所用的测试仪表和设备性能应满足被测试性能指标的要求,其精度优下指标精度一个数量级或三分之一。

4.7.1.3所用测试仪表和设备应经过计量合格并在有效期内。4.7.2 设计

根据无方向信标的图纸资料对设计进行检验,9

TTTKAONTKAca-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SJ 20665-1998 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SJ 20665-1998 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SJ 20665-1998 无方向信标通用规范》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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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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