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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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091-200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1次  |  2024-12-31 10:19:49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在标准《GB/T 18091-200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主要对玻璃幕墙的光学性能进行了规范和描述。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概要:

检测项目:

  • 可见光透射比
  • 太阳辐射透射比
  • 太阳辐射反射比
  • 太阳能总透射比
  • 紫外线透射比

检测方法:

  • 光谱分光测定法:利用分光光度计对玻璃在不同波长下的透射和反射进行测试。
  • 太阳辐射校正法:通过模拟太阳光谱对玻璃的透射和反射性能进行校正和量化。

涉及产品:

  • 建筑用玻璃幕墙系统
  • 建筑节能玻璃(如中空玻璃、低辐射玻璃)
  • 装饰与功能型玻璃(如热反射和吸热玻璃)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有助于确保玻璃幕墙不仅可以达到美观的效果,还能满足节能、环保和安全性能的要求。

GB/T 18091-200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标准号:GB/T 18091-2000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0-05-08

实施日期:2000-10-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18091-200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幕墙的有害光反射及相关光学性能指标、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玻璃幕墙。GB/T18091-2000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GB/T18091-2000

GB/T 18091-200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

Optical properties of glass curtain wallsGB/T18091—2000

批准并发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2000年5月8日

实施日期:2000年10月1日

6--2—1

本标准瑟为了限制玻璃幕墙有害光反射而编制本标准是与JG3035一1996《建筑幕墙》及

JGJI02—19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相配套的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Λ、B、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设备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目。6—22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深圳中航幕墙有限公司、中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深圳现代幕墙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南玻集团公司、骏雄坡玻璃幕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若慈、郑金峰、张建、赵燕华、闭思廉、谢于深、张幼佩、肖小奇、许武毅。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解释1范围

本标准规定广玻璃幕墙的有害光反射及相关光学性能指标、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玻璃幕墙。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可见光透射比、

GB/T2680—1994建筑玻璃

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5702—1985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GB/T 11942—1989

GB/T 11976—1989

其检测方法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

JC693--1998热反射玻璃

建筑幕墙

JG 3035-1996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光)反射比

luminous reflectance

被物体表面反射的光通量Φ。与人射到物体表面的光通量Φ,之比,用符粤表示。3.2

(光)透射比

luminous transmittance

从物体透射出的光通量Φ,与入射到物体的光通量Φ,之比,用符号表示。

3.3色差△Ecolour difference

以定量表示的色知觉差异,

3.4颜色透视指数colour rendering index光源(D6s)透过玻璃后的--般显色指数,用R装示。

透光折减系数

transmitting rebate factor

光通过窗框和采光材料与窗相组合的挡光部件后减弱的系数,用符号T,表示。

玻璃幕墙的有害光反射

reflection of glass curtain wallsharmful luminous

对人引起视觉累积损害或干扰的玻璃幕墙光反射,包括失能眩光或不舒适眩光。3.7

失能眩光disabilityglare

降低视觉对象的可见度,但并不一定产生不舒适感觉的眩光

3.8不舒适眩光

discomfort glare

产生不舒适感觉,但并不一定降低视觉对象可见度的眩光。

visual field

当头和眼睛不动时,人眼能察觉到的空间角度范围。

3.10畸变deforation

物体经成像后变为扭曲的现象。¥4 要求

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应满足采光、保温,隔热等要求,还应符合有关光学性能的要求,

幕墙玻璃产品应符合下列光学性能4.1.1

一般幕墙玻璃产品应提供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遮蔽系数、色差。

对有特殊要求的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商厦的幕墙玻璃产品还应提供紫外线透射比、颜色透视指数。

幕墙玻璃的光学性能参数应符合附录A,附录3和附录C的规定。

4.1.2为限制玻璃幕墙的有害光反射,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30的幕墙玻璃4.1.3幕墙玻璃颜色的均匀性用(CIELAB系统)色差△F表示,同一玻璃产品的色差△F应不大于3CIELAB色差单位。本标准规定的色差为反射色差。4.1.4为减小玻璃幕墙的影像畸变,玻璃幕墙的组装与安装应符合JG3035规定的平直度要求,所选用的玻璃应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4.1.5对有采光功能要求的玻璃幕墙其透光折减系数一般不应低于0.20。

4.2玻璃幕墙的设计与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4.2.1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路两侧的建筑物20m以下,其余路段10m以下不宜设置玻璃幕墙的部位如使用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若反射比高于此值应控制玻璃幕墙的面积或采用其他材料对建筑立面加以分隔。4.2.2

居住区内应限制设置玻璃幕墙。4.2.3历史文化名城中划定的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应慎用玻璃幕墙。

4.2.4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应设置玻璃幕墙。在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路口不宜设置玻璃幕墙。

道路两侧玻璃幕墙设计成凹形弧面时应避免4.2.5

反射光进人行人与驾驶员的视场内。凹形弧面玻璃幕墙的设计与设置应控制反射光聚焦点的位置,其幕墙弧面的曲率半径R。一般应大于幕墙至对面建筑物立面的最大距离Rs,即R。大于R。。4.2.6南北向玻璃幕墙做成向后倾斜某一角度时,应避免太阳反射光进入行人与驾驶员的视场内,其向后与垂直面的倾角6应大于h/2。当幕墙离地高度大于36m时可不受此限制。h为当地夏至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中国主要城市夏至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见6—2—3

附录D(提示的附录)。

5试验方法

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透射5.1

比、太阳光反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遮蔽系数、紫外线透射比应按GB/T2680的规定执行。5.2颜色透视指数应按GB/T2680和GB/T5702的规执行。

透光折减系数应按GB/T11976的规定执行。5.4

色差检验

实验室色差检验应按GB/T11942和JC693的规定执行。

5.4.2现场色差检验

目视:对色差进行目测时,以一面墙作为一个自测单元,并对各面墙逐个进行。当目测判定色差有问题或有争议时,应采用仪器进行检验。5.4.2.2仪器检验:在有色差问题的玻璃幕墙部位选取检验点。以2片幕墙玻璃作为一个色差检验组每组选取5个检验点,每片至少包含一个检验点。色差分组检验,有色差问题的玻璃幕墙部位都应包含在检验组内。检验方法应按GB/T11942和JC693的规定执行。

5.5影像畸变

玻璃薄墙出现影像畸变时应进行影像畸变检5.5.1

5.5.2对影像畸变进行目测时,以一面墙作为-个目测单元,并对各面墙逐个进行。当对目测判定影像畸变有争议时,应按JG3035规定的方法对玻璃幕墙的组装允许偏差进行检验。

检验规则

检验类别

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现场检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 1。

项钼内容

幕瑙玻璃

检验项目表

检验类别

判定依据

检验检验|检验

可见光透射比4.1.1附录A

可见光反射比4.1.24.2.1

太阳光透射比

4.1.1附录A

太阳光反射比

4.1.1附录A

主要!

太阳能总透射比|4.1.1附录A

遮蔽系数

4.1.1附录A

紫外线透射比4.1.1附录B

颜色透视指数4.1.1附录C

6-2 -- 4

项目内容

玻璃幕墙

影像畸变

般透光折减系数

型式检验

判定依据

JG3035

检验类别

型式出厂

检验检验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当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别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2判定规则

如在表1规定项目的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应重新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应判定该幕墙玻璃为不合格。

6.4出厂检验

6.4.1幕墙玻璃的出厂检验:

6.4.1.1检验项目见表1,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6.4.1.2抽样规则

检验抽样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随机抽样。表2

批量范围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000

抽样表

样本数

6.4.1.3判定规则

单位:片

不合格判定数

合格判定数「

若不合格数等于或大于表2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玻璃幕墙的出广检验应按GB/T11976的规6.4.2

定执行。

6.5现场检验

6.5.1色差检验和影像畸变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6.5.2判定规卿

色差:检验组的色差AE大于3CIELAB色6.5.2.1

差单位的幕墙玻璃则为色差不合格。影像畸变:应按JG3035的规定检验后判6.5.2.2

玻璃种类

银灰色

热反射

镀膜玻璃

吸热玻璃

低辐射玻璃

复合玻璃

浅茶色

蓝绿色

浅蓝色

无色透明

浅灰色

浅蓝色

蓝绿色

中空玻璃

夹层玻璃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幕墙玻璃的光学性能参数

可见光(380-780nm)

透射比

反射比

太阳光(300-2500mm)

透射比

0.12~0.20

0. 10-- 0.28

0.07-0.13

0.08 ~0.12

0.13 --0.24

0.10~0.22

0.09-0.13

0.13~0.26

反射比

0.23~-0.28

0.14 ~0.30

0.22-0.29

0.25~0.30

0.18~0.2t

0.19 ~0.23

0.16 ~0.20

0.10 -0.34

0.10-0.18 1 0.32~0.38

0.04-0.16

0.08 --0.30

≥0.700.07~0.180.43~0.66

0.20-0,24

0.06 ~0.13

0.07-0.24

太阳能

总透射比

0.25~0.35

0.18~-0.38

0.18 - 0.27

0.15~0.25

0.27~0.38

0.10~-0.30

0.33 -0.50

0.25-0.40

0.13 -0.30

0.13 ~0.30

0.48-0.77

0.10~0.15

0.44~0.68

0.30~0.35

遮蔽系数

0.30 -0.35

0.26 ~ 0.48

0.22 ~0.26

0.20 ~0.25

0.38 ~0.41

0.38~0.43

0.25 -- 0.31

0.32 ~0.50

0.36 -0.80

0.25-0),38

0.24~-0.49

0.56 ~0.81

0.31 ~0.44

0.34-0.40

色差AE

(CIELAB))

复合玻璃产品若选用上述玻璃,其单片玻璃的性能应分别符合表中参数的规定,复合玻璃产品的参数应重新测定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紫外线相对含量

光源类型

蓝天(15000K)

北向天空光

直射阳光

紫外线相对含量(μW/m)

对有紫外线要求的场所,幕墙玻璃的紫外线透射比宜小于0.30。

对于博物馆,光源透过幕墙玻璃后的紫外线相对含量应小手75μW/m

附 录 ℃

(标推的附录)

透视指数

透视指数(R)

60≤R<80

40≤R,<60

附录D

(提示的附录)

中国丰要城市更至正年时的太阳离度角城市

齐齐哈尔

纬度(北纬)

太阳高度角h太阳方位角A

h=6007

47°20

39°57

36°42

34°43

31°12

28'11~

23°00

20°02\

h=69\34

h =7330\

h=76°46

h= 78°44

h=82°15

h=8516°

h= 88°25\

h=8933

h=86°35

A= 0°

A= 0°

A=180°

A=180*

6-2—5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18091-200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18091-200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18091-200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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